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等法律法规以及《齐鲁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齐鲁师院字〔2018〕84号)文件要求与规定,对朱修东等171名已经达到最长学习年限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,现将退学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截止到2022年9月23日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致电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,联系电话:0531-86401378。
附件1:《齐鲁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
附件2:齐鲁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2年9月退学名单
齐鲁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2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