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考生:
为认真落实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5年4月自考考务会会议精神,在工作中强化教育功能,加强考前宣传工作。
1、考生一定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考试结束后,对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教育部33号令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相关条例作出处理。造成的严重后果,考生自行承担。
2、本次考试期间,坚决杜绝违规作弊及*等行为。考区考点将会加大力度严查违规作弊及*行为。对有作弊或*行为的考生给予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的处理。并记录考生诚信档案。取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资格。
3、考生务必要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以及考试通知单三证入场。
4、考生务必带齐考试所需相关文具。
5、 本次考试需特别注意提醒考生,答题卡填涂有部分变动。

笔记确认部分必须认真填写,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,如不填写或拒填,本科目成绩无效!!
6、本次教育类考生考试各考区考点及乘车路线

7、考生务必详细阅读自考宣传第126期相关内容。
齐鲁师范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15-4-13